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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监察信息公开:学者呼吁建立年报制度

文|财新 单玉晓
2025年11月12日 12:16
同时建议应形成更具有实质性内容的“监察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news 原图 《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监察机关应主动公开“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及时发布、动态更新监察工作信息”、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案件”。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监察机关是否应该定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否允许公民向其申请信息公开?这是监察信息公开制度搭建过程中,备受社会关注的议题。继《监察法实施条例》后,国家监委正在制定第二个监察法规——《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10月28日至11月26日,《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此举意在保障公众对监察工作信息的知情权,强化权力监督。

  为促使该制度成熟完善,有法学者提出,《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还应细化。比如,监察信息公开制度应比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予以完善,建立硬性的监察信息公开年报制度(详见财新网报道《秦前红谈监察信息公开:制度设计应更加周延》)。还有学者提出,同样应增加公民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详见财新网报道:《监察信息公开条例》征民意 学者律师呼吁增加依申请公开)。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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