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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地产商曾建斌案发回重审 四川高院指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文|财新 冯华妹
发布于 2026年05月15日 21:51 更新于 2026年05月16日 10:04
民企老板曾建斌案发后,一审被认定为“黑老大”,二审期间检方明确表示“既不涉黑、也不涉恶”
news 原图 资料图:曾建斌。

  【财新网】备受关注的四川绵阳房地产开发商曾建斌案,在经过两年多的二审之后,近日被四川省高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财新5月15日从曾建斌的辩护律师处获悉这一消息。发回重审的理由是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前财新报道,曾建斌曾在绵阳、重庆开发建设了十多个房地产项目,总规模近300万平方米,是绵阳当地颇有知名度的开发商。 2021年11月,曾建斌因涉嫌寻衅滋事、诈骗被警方带走,在绵阳地产圈引发震动。

  曾建斌是四川遂宁人,1981年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1993年2月,曾建斌转到绵阳市供销社新成立的绵阳市花园实业开发公司(下称“花园实业”)任常务副总经理,两年后接任总经理。1997年9月,花园实业完成改制,曾建斌成为改制后企业的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2001年2月起,曾建斌以花园实业为基础成立了绵阳市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涵盖房地产、建筑业、酒店、物业管理、商业管理等行业,统称“三汇集团”,曾建斌为实际控制人。2011年底,曾建斌还筹建了绵阳市高新区金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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