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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立执”官员名单再“+1” 南京一厅官30年受贿超22亿元

文|财新 王硕
2026年07月06日 21:11
法院一审认定杨有林犯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等六项罪名
news 原图 据法院披露,从1993年到2023年,杨有林受贿达22.14亿余元。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受贿超22亿元,江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据法院披露,从1993年到2023年,杨有林受贿达22.14亿余元。这一数额超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18.13亿余元),成为继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30亿余元)之后又一典型。

  据新华社消息,2026年7月6日,江苏常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杨有林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案,对杨有林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杨有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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