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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防腐败局获中编办批准

2007年03月13日 14:58 来源于 caijing

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不只是将分散的机构统一起来,更重要的是借此完善法律规章与推进体制改革

  一个由监察部部长兼任局长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有望在年内挂牌成立。
    3月13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定”方案已通过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
  此举意味着此前一直未能确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已基本解决,国家预防腐败局向正式成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在更早前的2月1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首次披露,“为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将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
    从权威渠道获知,这个由中央纪委法规室主持完成的方案,早在去年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联合递交国务院。据悉,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将直属国务院,级别最低为副部级,且建议由监察部部长兼任第一任局长。在这个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成立之后,各地方政府亦将对应设置相应级别的预防腐败机构。
    “由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全局设计和执行各项预防腐败的制度,将会提高犯罪收益的风险和成本,减轻单纯靠惩治来解决腐败问题的压力。”熟知此事运作的一位官员说。
    这一新增机构不仅表现出中央强硬的反腐败态度,亦将反腐败端口前移。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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