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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民间组织成为慈善事业发展新兴的力量

2007年03月14日 13:32 来源于 caijing

 

  (据新华社3月13日消息)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在回答记者关于民间慈善活动的问题时,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和社会捐助活动的政府职能部门,在代表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上负有责任,做了大量工作。
    ——依法支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发展。现在我国民间组织已达到34.6万个,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兴力量。
    ——围绕自然灾害救助和困难群众救助,组织动员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对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有力帮扶。去年民政部门组织动员的社会捐助活动筹集的资金达35.2亿元,各界群众捐赠棉被、衣服5000多万件。
    ——大力支持和宣传就近对接、群众互助的慈善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在全国已建有3.2万个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
    ——2005年召开的首次中华慈善大会,出台了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号召和倡导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对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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