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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商贩”崔英杰一审被判死缓

2007年04月10日 15:54 来源于 caijing
法院认定崔英杰故意杀人成立,但考虑到具体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4月10日上午9时34分,备受社会关注的“无证商贩”崔英杰杀死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副队长李志强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崔英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去年8月11日下午,河北保定市阜平县来京人员崔英杰,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科贸大厦附近卖烤肠,被联合执法的海淀区城管大队人员发现,崔新买的三轮车被没收。正当城管人员准备离开时,崔英杰手持切烤肠的刀冲出,将刀刺进李志强的脖子后逃离。一个小时后,因抢救无效,36岁的李志强死亡。崔英杰逃亡11个小时后,在天津塘沽被警方抓获。
  去年12月12日,此案在北京一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崔英杰犯有故意杀人罪,认为其以暴力手段阻碍城管人员执法活动,非法剥夺城管人员生命,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
  庭审显示,现年23岁的崔英杰是一名退伍兵,服役期间曾获优秀士兵荣誉。崔于2003年底退伍,2004年初到北京务工,先后辗转于几家KTV当保安,此次案发前,已经几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于是,他买了旧三轮车在街上卖烤肠,但很快被城管人员没收。案发时被没收的三轮车,是此前一天崔花280元新买的。
  据崔英杰自述,他2004年年初来到北京,因为只有初中毕业文凭,只能去当保安。但公司不景气,崔一直没有领到工资。期间,他回了趟老家,发现家里发生了很大变故——父亲患了高血压症,身患冠心病的母亲还去煤厂捡煤,“除了一口假牙是白的,浑身上下全是黑的”。谈及此,崔一度落泪哽咽。
  在庭审结束近五个月后,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崔英杰以暴力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考虑崔英杰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崔英杰的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判决宣读后,崔英杰没有说话。对于该判决结果,崔英杰的辩护律师夏霖认为“还不算太坏”。他表示,待研究判决书并会见崔英杰后,将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据了解,受害人李志强的家属没有出现在今天的庭审现场。两名海淀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旁听了宣判。
  崔英杰的父母旁听了整个庭审。在得知判决结果后,两人一路哭着走出了法院。崔父说,崔英杰去年4月至8月一直作保安,但总计只拿到了一个月的工资,为1000元。而崔每个月的房租就要300元,这点钱还不够支付那几个月的房租。
  “要不是他们不给工资,也不会发生这件事情。后来我向他们要,到现在也没有给。”崔父哽咽着说。■

既往报道:

“北京城管被杀案”一审开庭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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