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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庄案一审开庭在即

2007年06月11日 09:25 来源于 caijing
曹涉案罪名与郑筱萸一样,同为受贿和玩忽职守。但检方提交法院的起诉书,仅认定了曹文庄受贿四笔,共计人民币230万元



  随着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原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三人分别获刑与受审,爆发于2005年夏天的众多药监系统官员涉案“落马”、席卷整个医药行业的反腐风暴,渐近收官。
    6月11日出版的杂志报道,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筱萸被判极刑,其得力助手曹文庄的命运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现年45岁的曹文庄,自上个世纪80年代进入国家医药管理局工作,即成为郑筱萸秘书。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曹出任药监局人事司司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曹文庄出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执掌关键性药品审批权。目前全国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上任后办理的。获悉,曹文庄案已被起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将正式开庭审理。曹涉案罪名与郑筱萸一样,同为受贿和玩忽职守。
  据知情者透露,检方对曹文庄玩忽职守罪的指控内容,与郑筱萸的起诉书几近一致。不过,与2006年底反贪机关侦查后所作结论相比,曹文庄的起诉书在受贿的数额上发生了明显变化。反贪侦查机关曾认为,曹文庄其涉嫌收受的贿赂共计17笔,折合人民币接近400万元;起诉意见书还认定,曹文庄连同其妻王颖伟收入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但其夫妇二人名下财产除受贿金额,另有共计人民币340万元的资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而目前,检方提交法院的起诉书,仅认定了曹文庄受贿四笔,共计人民币230万元。
  在郑筱萸的判决书和曹文庄的起诉书中,均指出二人收受药企的行贿。尤其在曹文庄的起诉书中,明确提到了一个重要的行贿人,名叫魏威。据调查,魏威是药企界赫赫有名的“拿号王”——诺氏制药(吉林)有限公司的实际掌控人。其广为坊间所知的名字则是魏涛。2006年10月,魏威被办理曹文庄案的专案组抓获。在曹文庄的起诉书中,魏威被标明“另案处理”。目前该案尚未有结果。
  据新华社报道,郑筱萸案发后,有关部门对重新注册的药品抽查,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材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后经查证,六种假药中,出自吉林威威润生制药有限公司(后改名为诺氏制药)占了多数。
  从通化市工商局外商投资科获知,去年,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受中央纪委委托,曾调查过诺氏制药的工商资料;通化市公安局也以涉嫌诈骗,对诺氏制药进行过调查。
  6月3日下午,来到位于梅河口市北环工业区的诺氏制药。公司主办公楼入口处,“热烈欢迎国家GMP检查员莅临我公司检查指导”的鲜红横幅格外惹眼。一名驻厂经理表示,公司两家制药厂自去年3月停工,但近百名职工并未解聘。今年5月27日,国家药监局派专员对两药厂重新进行GMP认证,计划全面复工。■

(全文详见6月11日出版的2007年第12期杂志“药监腐败案收盘”)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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