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判决书,由同一家法院就同一案件,在两天之内向被告人、原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良田镇派出所副所长陈军育先后发出。惟一不同之处在于,前一份判处被告人刑期“九个月”,后一份却判处被告人刑期“一年”。
6月4日,当年审理该案的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向陈军育下达再审决定书,表示“原审在程序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目前,这起拷问执法公正的“警察受贿案”,已定于7月26日在白云区法院开庭
两份判决书,由同一家法院就同一案件,在两天之内向被告人先后发出。惟一不同之处在于,前一份判处被告人刑期“九个月”,后一份却判处被告人刑期“一年”。三年前,对一桩警察受贿案的离奇判决,如今被重新揭开。
服刑出狱三年之后,“被告人”陈军育手持两份判决书出现在记者面前。陈原是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良田镇派出所副所长,五年前,因卷入一起受贿案突遭拘禁。此后,陈军育经历漫长的审讯、获罪、服刑,命运跌至谷底。
自2003年12月刑满释放之后,陈一直坚称自己案情冤屈,四处奔走求告,要求重审该案。
2007年6月4日,当年审理该案的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向陈军育下达再审决定书,表示“原审在程序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正准备对该案重组合议庭进行再审。至今,这起“两份判决书”的警察受贿案正等待再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