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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在新的气候国际协议上存在分歧

2007年11月07日 20:05 来源于 caijing
鉴于中国不大可能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欧盟表示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

    “和欧洲议会或欧洲联盟的立场不一样,在《京都议定书》到期之后,中国不大可能在的新的国际协议中签署针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欧洲议会气候变化临时委员会(CLIM)主席萨可尼(Guido Sacconi)在该委员会官方代表团访问中国结束之际的记者会上表示。
    萨可尼称,尽管中国决策层和民间已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努力,但中欧在新的气候国际协议上仍有分歧。
    该代表团将于下月初联合国巴厘岛气候变化会议召开前夕到访中国,与中国各阶层展开对话,了解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立场。
    12月3日至14日,联合国气候会议将在印尼巴厘岛召开,计划达成“巴厘岛路线图”,用以规划2012年《京都议定书》失效后,新的气候变化国际性协议将如何制定。
    今年6月,中国政府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表达了中国政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立场原则: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而中国的任务在于采取一系列法律、经济、行政及技术等手段,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并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对于中欧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分歧,萨可尼表示,现在已不存在说服中国政府进行节能减排的必要了。从刚闭幕的中共十七大上可以看出,中国已很好地意识到了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行动、承担责任的必要。
    针对中国存在的减排影响经济发展的疑虑,萨可尼说:“我们不是要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是要鼓励发展。最大的问题是,如何避免走已被证明是不成功的经济发展老路,欧盟应为所有国家的发展方式提供新的可能性。”
    今年3月,欧盟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少20%。另一方面,欧盟务实地认识到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达到具有约束力的全球减排目标。
    与萨可尼同行的欧洲议会气候变化临时委员会成员安娜•拉帕卢兹(Anna Laperrouze)认为:“要给发展中国家以时间,让他们一步一步地达到约束性减排的目标。”
    欧洲议会气候变化临时委员会于今年5月成立,由来自欧洲议会各政党的60名成员组成,旨在为欧盟提出针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建议。在即将举行的联合国巴厘岛气候会议上,该委员会将带去如下核心目标:与工业化之前的气温水平相比,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不超过2摄氏度;建立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限额和贸易”系统;到21世纪中叶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50%。█

版面编辑:莫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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