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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拍卖行政事业性国资

2007年11月15日 21:47 来源于 caijing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拍卖,使得复杂的交易变得简单,且交易双方都易于接受

    “拍卖价格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北京石景山区财政局副局长安宝喜显然很开心。由石景山财政局40多件闲置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组成的家具资产包,评估值7500元,经过15轮竞价,最终以2.3万元成交。
    11月15日,北京市首次通过拍卖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来自石景山区财政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市交通执法队等单位的办公家具和空调,以及来自北京市检察院、首都图书馆、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的30辆公务用车,总共三个资产包,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全部通过拍卖处置。公务车资产包,车龄大多在10年左右,起拍价总计57.7万元,最终以109.05万元竞拍成交;另一个由二十多台旧空调组成的资产包,起拍价1.08万元,经过10轮竞价,最终以2.1万元成交。
    今年9月底,北京市下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动车等,单价原值10万元以上、批量价值原值20万元以上的资产,必须在北交所公开进行。北京成为全国第一个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做出硬性规定的省市。
    石景山区财政局副局长安宝喜介绍说,过去处置闲置老旧的办公家具和用品,主要是通过调拨、捐赠和到二手旧货市场出售的方式,难以获得理想的收益。此次拍卖的闲置办公家具,大多为10年前购置,“能卖出这样的价钱,我们很满意。”竞得此项资产的河北徐水某物资公司的李先生也表示,“这些资产货真价实”。
    中国行政性国有资产,一直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用、使用”的管理体制。1998年以前,行政性国有资产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1998年机构改革后,管理职责交回财政部。
    据财政部对各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超过一半的省份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较弱”,具体表现为资产流失严重、使用效率低下和资产配置不公平。在资产处置环节,资产流失的渠道有低价出售、无偿出借、无偿担保等,而将行政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是资产流失最严重的方式。
    为此,2006年,财政部颁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出相关规定,要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出售与置换,应当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北京市此次拍卖行政性国有资产,尽管数额不高,但采用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使得复杂的交易变得简单,交易双方都易于接受,不失为盘活行政性国有资产的一种有益的尝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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