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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法院正式受理广告公司状告城管案

2007年12月21日 19:54 来源于 caijing
背景为始于去年中的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实施的市容市貌整顿活动

  12月21日上午,北京西城区法院正式受理北京星星亮广告有限公司,状告西城区城管监察大队行政违法一案。
  12月14日,因认定西城区城管监察大队(下称西城城管)在执法中,强行拆除西外大街的公交候车亭18块灯箱广告牌的行为违法,拥有上述灯箱广告经营权的北京星星亮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星星亮公司)将西城城管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西城城管强拆原告经营的公交候车亭灯箱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西城法院的受理决定正是据此作出。
  西城法院同时还受理了北京博天恒业广告公司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称市交管局)合同违法一案。
  起诉市交管局的博天恒业公司,曾在今年8月就因广告牌被强行拆除,将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下称朝阳城管)告上法庭。
  此次,博天恒业提起的诉讼称,2003年4月1日,博天恒业与北京交管局交通设施管理处签订协议,由后者负责班车站点的规划、地点的确定,并协助博天恒业公司做好班车站点所在地区市政、供电、市容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博天恒业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并进行广告经营。合作期限为10年,设施处为班车站点的产权所有者。
  之后,博天恒业公司投资1000多万,建成300多个班车站候车亭。然而去年8月,博天恒业公司却收到朝阳城管发来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称,博天恒业的班车站候车亭没有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下称市政管委会)的广告审批手续,属于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要求拆除。
  原来,2003年8月,市政管委会在收到博天恒业广告公司递交的在班车站点设立候车亭广告的申请后,即向市交管局发出了征求意见函。但不知何故,市交管局一直未予答复。最终导致博天恒业公司设置在全市300多个候车亭的广告因缺乏合法手续被全部拆除。
  博天恒业公司认为,市交管局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其进行广告审批的工作,且在班车站候车亭被拆过程中,也没有履行其“协助做好协调工作”的合同义务,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给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市交管局应对其承担责任。
  据悉,无论朝阳城管、西城城管先后被诉,还是交管局成被告,其背景均为始于去年中的有关部门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实施的市容市貌整顿活动。
  据2006年2月19日新华网报道,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陆海军向媒体宣布,从4月起,北京市将对户外违反规划的广告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广告牌、立柱式广告牌、施工围档上的广告牌等进行强制拆除。范围涵盖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二环、三环、四环和五环路,机场高速路、北京站、北京西站、亦庄开发区以及已完成户外广告规划的大街和地区。
  2006年9月8日,北京市2008环境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晨报采访时称,户外广告牌的治理工作是全市性的,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而下阶段即将展开全市范围内的强拆,决不会给任何人钻空子的机会。对于在强拆过程中阻挠、抗拒拆除工作或在整治期间擅自新设非法广告的单位,将被记入企业不良记录,2008年前不得参加本市户外广告招标、拍卖等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经济观察报》报道称,截止今年5月31日,北京市共计拆除户外广告13731块,规范各类牌匾标识19744块。
  上述案件代理律师反映,今年下半年以来,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多份通知,紧锣密鼓地要求北京市各相关单位,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对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整治。各城管监察部门因此掀起了一轮新的强拆广告牌的高潮,甚至发生多起错拆行为。
  他们认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告公司的经济利益,侵犯了企业经营自主权,也严重违反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奥运的承诺。■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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