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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拒绝公民旁听手机漫游听证会遭诉

2008年01月21日 19:04 来源于 caijing
法学者郝劲松作为普通公民申请旁听遭拒,遂起诉国家发改委

  

   1月21日,备受各界关注的手机国内漫游费听证会召开前一日,法学者郝劲松将听证会组织者之一国家发改委起诉到了法院,原因是发改委拒绝其旁听该次听证会。
  据发改委官方网站的信息,此次听证会全称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会上将对相关研究机构提出的,两套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进行论证。参会代表中除了官方以及运营商代表等,还有五名来自民间的消费者代表。
  郝劲松为北京法学者,自称今年1月3日在电视上看到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将召开的新闻。由于他也是手机用户,经常在外地出差,手机常被收取漫游费,因此听证会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13条: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旁听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旁听。
  1月4日,郝劲松写了“手机漫游费价格听证会旁听申请书”并特快专递寄给国家发改委。但1月16日,发改委给郝劲松出具了书面答复函,拒绝其旁听。理由是:“受会场条件限制,无法安排您旁听会议。”
  郝劲松表示,这个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国家发改委至今没有公布将在哪个“会场“举行价格听证会,此“会场”到底是什么“条件”,有什么“受限制”?郝劲松认为,对一个事关5亿手机用户的听证会,对一个举国关注的国家级听证会,国家发改委决不应该只留给公众20天的准备时间,也不应该面对31个省(市、自治区)却只给出五个消费者代表名额,更不应该用“受会场条件限制”这种荒唐的理由拒绝公民旁听。
  鉴于此,郝劲松对国家发改委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发改委不允许他旁听手机漫游费价格听证会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起诉状郝劲松已经于1月21日上午10点,递交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截至本文发稿,法院尚未就是否立案作出答复。
  郝劲松说,在1月4日,他向国家发改委寄出的一共是两份申请书,一份是“听证会代表申请书”,另一份是“旁听听证会申请书”。由于消费者代表是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的,发改委因此进行拒绝,他是能理解的。但他不能接受的是,发改委用“场地有限”这样模糊的理由拒绝普通公民旁听,这种做法显然严重挫伤公民理性参政的热情,而且也同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扩大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精神相违背。
  此前,北京市消协也曾对媒体公开表示,听证会应透明,只有透明才能公平公正。希望通过电视、电台全程公开直播,改变公众对听证会不公正的看法,让听证会真正达到听证的目的,实现听证的效果。■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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