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灾来袭后,巨灾保障机制的建立正成为中国保险行业关注的焦点,也是“两会”期间来自保险行业的政协委员们提案集中的一个领域。
“目前中国住房的私有化程度越来越高,很多业主是贷款买房。如果出现地震之类的大规模灾害,业主的房屋损毁了,但是银行贷款依然存在,这种情况是否会引发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无论从业主的财产损失还是银行的贷款损失来看,都需要有保险意识,未雨绸缪。”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吴焰,在全国政协会议间隙对记者这样说。
今年1月10日以来,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遭受了罕见的低温、雨雪和冰冻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而保监会截至2月25日的最新统计表明,全国共接到雨雪灾害保险报案95.3万件,已付赔款仅16亿元。
这组数字反映出,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在直接经济损失中占比尚不足1.1%,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保险的覆盖面很低,尤其是与社会对保险的巨大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京生表示,中国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已有长时期的理论研究,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也已经形成了一些共识;多家保险公司,积累了不少开拓巨灾保险业务的经验;国外比较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已经被介绍进中国的保险业。因此,在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适逢其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超,也在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建立巨灾保障机制的提案。杨超指出,中国目前实行的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中央政府主导型巨灾风险管理模式,尚未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手段分散巨灾风险的能力,还比较有限。巨灾保险的投保率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技术、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营巨灾保险的需要;民众的风险防范和保险意识不强。根据国内现状,借鉴国外制度,杨超提出了建立专业巨灾保险基金、发行巨灾债券等政策建议。
不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刘京生建议,从构建居民地震巨灾保险体系入手,进行一些实践尝试。他认为,目前80%的城镇居民住宅已经商品化,地震巨灾保险的社会需求增大。另外,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经济发展,国家财力和保险行业自身实力得以增强。而且,地震灾害较洪水、冰冻灾害的发生概率低、损失大,在体系建立之初可以逐步完善体系建设,适度扩展巨灾保险承保范围,使巨灾保险赔偿基金有一个积累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