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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美伦:应挖出中国金融界“深水之石”

2008年03月07日 16:09 来源于 caijing
参加香港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证券金融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一定要受到控制,并且一定要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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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新一届港区人大代表史美伦3月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香港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中国应严厉查处金融领域特别是证券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出“深水之石”。
  当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参加了香港代表团的审议,并听取代表发言。史美伦特别谈到了她对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的建议。
  史美伦强调,从世界各地的经验看来,上市公司的问题不会把一个金融市场拖垮,但是证券公司或是银行方面的问题,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很大的危险。史美伦建议,一些在证券金融行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一定要受到控制,并且一定要受到惩罚。而对监管方而言,则应该“执法、执法,再执法,一定要大力地加强监督的力度。”
  史美伦还对银行业和证券公司行业改革提出了看法。她说,过去四年中国在银行业方面的改革取得很大成就,但内控或制度还有待改善。“在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公司,还有不少结构性的问题”。史美伦警告,牛市是会自然而然地掩饰不少问题,好比水涨了石头就看不见了,但是石头还是在的。
  史美伦在发言的最后还建议香港和内地加强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她说,“总理提到香港特区跟内地要加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我感觉是不是应该把金融也加入其中。”
  现年59岁的史美伦,2001年2月曾受命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首位担任副部级官员的港人。此前她曾在香港证监会工作了十年,并以“铁娘子”著称。其前任上司——香港证监会主席沈联涛对史美伦的评价是“不偏不倚及公正公信的处事手法,是证监会职员的一个楷模”。
  在其三年零八个月的任期内,分管上市和融资监管工作的史美伦将“铁腕监管”理念带到内地。上任之后的九个月中,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监管的法规、条例就达51件,初步建立了监管法规架构。同时,有80多家上市公司和10多家中介机构受到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甚至立案侦查。2001年之后,股市“黑幕”相继曝光,“亿安科技案”“中科创业案”“博时基金案”“银广夏案”受到查处。
  史美伦也曾指出,所谓的“做事不懂国情”也许是自己最大的缺点。但她同时表示,做监管工作一定会受批评,绝不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基本原则。2001年至2004年,上证指数从顶峰2245点缩水到1260点,也有人将此归咎于监管过严所致。在史美伦离开时,证监会的同事们送给了她一幅字留以纪念——“安危不贰其志,险易不革其心”。
  史美伦卸任后,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被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任命为特区行政会议成员,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兼任香港廉政公署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主席。目前,她还是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副主席。
  今年1月,出生于上海的史美伦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的身份,出任上海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同时,首次参选新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史美伦以高票当选。■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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