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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条例有望明年出台

2008年06月02日 19:05 来源于 caijing
国务院法制办和发改委年内已两次为此到上海调研,目前正在就相关条文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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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酝酿多年的《征信管理条例》已被纳入国务院2008年规章立法计划中,2009年有望出台。这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二部副主任娄荣民6月2日透露的。
      娄荣民是在上海市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中作这番表示的。他说,。
      征信管理立法始于2002年。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2007年9月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中曾介绍,2002年,人民银行牵头、17个部委参加,建立征信工作小组,开始研究提出《征信管理条例》草案,但因为涉及部门比较多,各方面要取得完全一致的认识并不容易。
      娄荣民表示,中国目前没有《征信法》或者《征信管理条例》,征信方面的法制建设相对落后,制约着征信体系的发展。
      目前,央行征信体系主要涵盖与商业银行相关的信贷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信息和结算账户开户信息等。但据金融服务二部征信管理处处长林明增介绍,为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央行正努力将征信体系扩大到企业和个人的基本身份信息、非金融领域负债信息、遵纪守法信息。
      林明增说,央行此前已与最高法院、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采集法院强制执行信息、企业产品质量信息、企业环保处罚信息、企业和个人电信缴费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企业和个人参保信息,部分信息已入库。与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的合作也正在积极推进。目前,全国已经采集了948万人的电信缴费记录,2800多万人的公积金缴存账户,18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信息,900多家企业的拖欠工资信息和1.5万多家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录。
      但央行“扩容”的努力却遭遇尴尬。此前有媒体就什么样的内容适宜纳入征信体系表示质疑。数百元通讯欠费影响到个人获取房贷的个案,也引发了巩固运营商霸王地位的争议。
      央行方面表示,征信体系并没有黑名单,目前也不对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仅提供信用历史记录供银行判断贷款人的偿付能力,决定权仍在银行。
      娄荣民个人也表示,由于出差,50元的水电费没交,影响诚信记录确实不太合理。但在缺乏管理条例的状态下,还无法明确征信体系中最终将会包含的具体内容。
      其次,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也使以央行为主导的“征信大一统”模式受到挑战,各部门及条与块之间的合作共享难以推动。知情人士称,一个能使条块结合、地方政府和中央直属部门结合的方案仍在研究之中。
      娄荣民说,许多信息为不同部门所有,共享过程中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愿不愿意,二是信息能不能兼容。他表示,信息共享是当务之急,国务院正在研究统一信息采集的格式和标准,希望管理条例的出台能解决共享的技术问题。■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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