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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城镇建设普遍不符抗震要求

2008年06月17日 10:22 来源于 caijing
正在编制的相关灾后重建规划,将确保城乡住房和公共建筑的安全性



  汶川大地震中住房和公共建筑坍塌严重,建筑质量问题成为众矢之的。但截至目前,尚无政府部门公开发布过建筑问题的调查结论。而四川省教育厅曾在此前就校舍倒塌问题发表过意见,认为原因主要还是地震烈度过大,而校舍结构又容易坍塌。不过,这一结论广受社会各界质疑。
  日前获得的《四川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8—2010)》(下称《重建规划纲要》)指出:“长期以来,在人口布局、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对本地区的地震隐患认识有所不足,保障措施不利。城镇建设普遍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尤其在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中忽视了抗震设防的要求。”
  上述文字是针对本次地震灾损情况评估所得的结论。这也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承认建筑质量存在问题。按计划,《重建规划纲要》将于6月下旬定稿,并最终上报国务院。
  据四川省建设厅抗震应急指挥部的初步统计,此次地震造成倒塌损毁房屋面积32612万平方米,城乡直接受灾人口925万人。灾区城市房屋损失、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损失、镇乡房屋损失、镇乡基础设施损失、农村房屋损失合计为1379.32亿元。其中,绵阳、德阳和成都为城乡建设灾损最严重地区,均超过200亿元,绵阳损失更是接近400亿元。
  《重建规划纲要》中强调,要优先重建中小学校,合理选址、统一规划、高水准建设、严格加强监理和验收,统一执行国家中小学配置相关标准。
  “正在编制的灾后重建有关规划,将确保城乡住房和公共建筑的安全性得到保障。”据参与制定规划的一位专家透露,按照“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的原则,灾后重建将优先考虑结构安全与抗震减灾问题,强化重建住房的防灾设计要求,并提出采用新材料和新技术、提高城乡住房质量的建设标准,确保重建住房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达到防灾减灾和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据了解,根据建设部《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灾后将对城乡住房进行评估,分为“倒塌”、“严重破坏”、“中等破坏”(一般性破坏)和“轻微破坏”等几大类。其中,“倒塌”和“严重破坏”的住房将进行重建,而“中等破坏”(一般性破坏)则将进行加固。
  根据正在编制的有关规划,重建住房必须确保“使用年限内具有足够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具体而言,要求该住房必须具有较高的防火安全性能、能够满足紧急情况时人员安全撤出的需要、进行无障碍设计,以及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坠落伤人的措施等。
  而对于将进行加固的住房,将优先采用增强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加固方案。加固设计必须符合《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等现行的规范、规程和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住房的抗震设防要求也将在农村建设等规划中予以重视。四川省建设厅牵头编制的有关报告亦强调,应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有关专家透露,农村将按抗震设防新等级的要求,重建农民损毁房屋,加固建设留存房屋,同时适度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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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川汶川大地震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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