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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根山案涉“抽逃注册资本金”

2008年07月09日 22:47 来源于 caijing
涉嫌抽逃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于6月5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刑拘

  上海茂盛集团董事长、“公路大王”刘根山因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金,已于6月5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刑拘。
  报道此前称刘根山系被上海警方刑拘,但经记者近日进一步采访证实,采取行动者为浙江警方。
        据了解,根据浙江警方向上海茂盛集团提供的函件,刘根山被刑拘的原因是涉嫌抽逃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绍兴甬金高速)的注册资本金。此外,针对刘根山的调查,还指向骗贷等多个问题。
  绍兴甬金高速是由上海茂盛集团和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25日共同出资设立的。该公司资本金总额8.4亿元人民币,其中刘根山名下的上海茂盛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拥有公司70%的股权。有报道称,2005年11月,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合资公司另30%股份转给上海茂盛集团,后者得以全资持有。
  由绍兴甬金高速投资建设的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是连接江西、安徽、湖南、福建等各省货物以宁波港集散的重要通道,全长73.378公里,线路起于宁波市与绍兴市分界的剡界岭,终点在嵊州与东阳市交界的白峰岭隧道,全线均在绍兴市境内,占地583公顷,已于2005年底通车。
  原国家环保局于2007年9月完成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显示,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工程投资总概算为27.26亿元。据悉,绍兴甬金高速主要经营范围是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同时兼营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沿线用地范围内的综合开发。公司运营期为25年。
  采访获知,2005年初,一封寄往香港廉政公署的举报信内容曾被公开报道,称“上海茂盛集团将修建内地高速公路的项目贷款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将大量贷款资金近30亿元人民币转移到境外,其中一部分资金收购了本已停牌的香港上市公司亚细安资源,将其改名为茂盛控股。而上海茂盛集团转移项目资金的做法,导致其在内地的贷款建设项目如上海、宁波的两个高速公路项目因缺少资金停工”。
  知情者认为,刘根山怀疑这封信是他妹夫郭应嘉所写,这一家族内讧导致刘以及上海茂盛集团受到来自各大银行、银监部门和上海警方经侦部门的轮番调查。上海茂盛集团本已趋紧的资金链接近崩溃,被迫出卖资产维持运转。
  就刘根山案情致电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有关工作人员回复,“正在查办的案件不能向外披露信息。”至于刘根山是否牵涉官员腐败案,外界传闻甚多,据了解,亦有纪检部门介入刘案。而上海茂盛集团副总裁杨国富称,未获知这样的说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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