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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取消麻风病患者入境禁令

2008年07月24日 15:32 来源于 caijing
此举既为中国履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也源于非政府组织的压力

  自7月20日起,境外麻风病患者及其家属将可获准进入中国。7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
  中国此举被认为是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结果。6月18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议于今年一致通过一项决议案。该决议认为,麻风病人应与普通人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中国政府也联署了该决议。中国政府遂作出上述决定。
  麻风病在中国已有2000多年的流行史,作为一种慢性传染病,麻风病由麻风分枝杆菌引起,主要通过上呼吸道或密切接触传播。如果患者发病后未及时治疗和处理,可导致严重的畸残。但是,只要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联合药物疗法,麻风病完全可治愈。
  中国卫生部颁布的《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显示,1949年后,中国共免费查治麻风病人约50万例,全国绝大多数县(市)现已基本消灭麻风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和西藏五个省份是麻风疫情较为集中的地区。
  目前,全国尚有现症病人6300余例,其中需要治疗的3100余例,每年新发现的麻风病人1600余例。出于对部分麻风患者畸形体貌的恐惧和担心被传染,麻风患者常常受到各类歧视。
  “中国某些地区对麻风病患者的歧视非常严重,这是‘消除麻风病’的最大障碍。” 中国麻风病防治协会副秘书长申鹏程说。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人群中95%以上的人对麻风杆菌有免疫力,即使长期接触麻风患者也不会患病。但由于担心遭受歧视,中国一些患者患病后不敢暴露或隐藏病情,导致病情加重甚至传染他人。
  据中国麻风防治协会提供的资料,中国目前存活的23万余名麻风病治愈者中,有12万名残疾者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从事劳动,加之社会歧视的广泛存在,其中90%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中国现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皆规定,患有麻风病的外国人不准入境。而中国政府在奥运前夕颁布的《奥运期间外国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国停留期间法律指南》(下称《法律指南》)也再次强调该规定。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麻风病市民学会曾向中国驻日大使馆提出抗议,要求中国撤销上述规定。
  据了解,中国麻风病防治协会此前曾向负责出入境检疫的国家质检总局递交报告,并同时抄送卫生部、北京市法制办和北京奥组委,建议取消上述规定。
  该报告上达后,有关部门举行了联席会议,但由于中国的现行法律禁止麻风患者入境,因此《法律指南》的规定也算“有法可依”。鉴于修改法律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不可能迅速完成。因此,国家质检总局23日公布的决定,也许是一种变通之策。
  专家指出,无论是出于回应国际国内呼声,还是为了履行中国的人权承诺,允许麻风患者入境的决定都体现了中国政府尊重麻风患者基本权利的决心,也是中国日渐融入世界的必须。■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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