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一年多、轰动海南的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于8月25日在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谢明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迄今海南省涉及金额最大的腐败案件。法院审理认定,自1992年至2007年,谢明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8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此外,还有一笔折合人民币80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法院审判期间,谢明中对其犯罪认定皆无异议。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谢明中并不立即提出上诉,他表示“将考虑考虑”。
作为控方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对该判决表示认同。“谢明中也许本来以为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张远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