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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机构企业年金牌照获准延续

2008年08月26日 18:27 来源于 caijing
资格的延续,说明上述公司几年来的管理运营获得监管部门认可。在鼓励市场良性竞争的同时,如何加强监管仍是重要挑战


  企业年金管理资格一直是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香饽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披露,第一批获得管理资格的37家机构当中,共有33家顺利延续了其资格期限。加上第二批24家机构,目前拥有企业年金管理牌照的机构达到59家。
  这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获批于2005年8月。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劳动保障部提出延续申请。因此,2005年第一批获得管理资格的企业期限已过,如不能延续,将失去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资格的延续,则说明上述公司几年来的运营获得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在33家延续资格的机构之外,有四家机构年金牌照被注销或者暂缓。其中,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人寿)三家管理资格被注销,其年金业务移交到其关联的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和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养老保险)。
  实际上,与其说这三家公司资格被注销,不如说其“转让”了管理资格。其中,中国人寿和泰康人寿都是将企业年金业务移交给了集团旗下的养老保险公司。而中诚信托则和中国人寿共同筹资建立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公司,因此,将受托人资格注入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泰康养老保险的牌照也是“受让”自泰康人寿。
  2007年底,在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中,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已经获得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资格。知情人士透露,当时便是中诚信托和中国人寿“移交”资格给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
  管理资格被暂缓的,是被原董事长关国亮违规违法问题困扰的新华人寿保险。因整改尚未完成,其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资格暂时“冻结”。
  2004年,社保部门启动了企业年金市场化改革。此前,一部分企业年金由各企业自己成立的财务公司运营管理;另一部分,则由各地政府成立的“社保中心”运营,由于各地社保部门同时亦是监管部门,因此难逃政企不分的恶名。
  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部门开始了企业年金市场化的探索。2004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的正式启动。根据规定,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委托管理合同,而后由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官员介绍,至2007年底,各地社保中心的企业年金多已完成移交。总的来看,运行三年以来比较顺利,没有出过大的违规事件,因此,目前的任务是推动其进一步市场化。有关官员还指出,作为社保三支柱之一,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具有良好前景。
  然而,随着市场化的深入,给监管部门带来的压力也与日俱增。很多企业在争夺客户方面存在违规操作。例如,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争夺企业年金,许多银行都采取提高授信额度来吸引客户。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官员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一步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在鼓励市场良性竞争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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