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民主制度最重要的是预算民主。”
8月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0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作出如上表述。
辜胜阻说,预算民主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应该遵循民主原则,把政府所有的收支行为都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并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公平合理科学地使用各类财政资金。实现预算民主,要求进一步健全人大的预算监督和审查制度。
辜胜阻在发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目前政府收支行为中,存在大量的预算外资金(诸如社会保障收入、土地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和制度外资金,破坏了预算体系的完整性。这造成政府资金使用缺乏统一性,“预算之外有预算、制度之外有制度”。
由于上述体制矛盾,政府部门的利益被强化,而规范的监督管理反被弱化,这不仅加重了社会经济负担,还为重复建设、挤占挪用、腐败浪费等提供了空间。对此,辜胜阻提出,必须实现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完整性。
其次,辜胜阻认为,推进预算民主必须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增强其可操作性,降低预算执行受人为因素干扰的频率。应将预算管理监督各环节全部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并把预算刚性执行的效果直接与政府官员的考评挂钩。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克服预算执行随意性。
其三,辜胜阻认为,预算民主是完善人大制度、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为了健全人大的预算监督和审查制度,需尽快修订《预算法》,建立向社会公众定期、定例公布详细的预算信息的制度,。
辜胜阻提出,目前,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报告、审查、听证、审计、评估、问责和处罚制度,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形成权力制约和平衡机制,构建人大、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