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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机构改革将实质性启动

2008年09月03日 20:08 来源于 caijing
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仍未确定整合方案,将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和检测进行规范

  继7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三定”方案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9月3日宣布,其机构改革已进入了具体的组织实施阶段。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药监局又制定了一份更加细化的局机关“三定”规定,其中包括各司局、各处室的详细职责等。这份规定已经在9月1日的国家药监局局务会上获得了原则同意,并将于近日公布。
  她表示,国家药监局的“三定”方案体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
  以药品、医疗器械的注册为例,其审评下放给事业单位,审批则由专职司局负责,权力分散在不同的部门之中。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还通过阳光审批、认证人员公开等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上是国家药监局从卫生部“接手”的一项重要新职能;而能否建立起有战斗力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则决定了国家药监局是否能履行好这一职责。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一部分关键的改革措施目前仍未能明朗。
  颜江瑛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就透露,针对国家药监局如何与卫生部整合好监管人员、监管人员是否属于公务员、是否有行政执法权等细节问题,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还在研究之中。
  此外,在正接受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中,保健食品并未被提及。很多业内人士担心,拥有千亿元市场的保健食品会因此面临“身份”上的尴尬,原本就秩序混乱的保健食品市场也将无“法”监管。
  对此,颜江瑛表示,保健食品在降低国民医疗费用方面发挥着作用,需要妥善监管,因此国家药监局已经向有关机构汇报了保健食品管理的意义,希望引起有关机构的重视。国家药监局也将进行调研,准备理顺保健食品“卫食健”、“国食健”两个批号之间的关系,并对保健食品的注册、检测等进行规范。
  改革后的国家药监局,还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于中国基本药物制度是否确定会走向“定点生产,统一配送”、医院售药零差价,颜江瑛回应说,这还要参考财政部门的意见。■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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