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最终方案,已接近出炉。与此同时,江苏可能下调之前推出的化学需氧量(COD)有偿使用费。
江苏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金浩波说,《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已基本定稿,目前已交江苏省政府审定。预计最终方案与目前公布的方案初稿差别不会太大。
该厅助理巡视员黄友璋则透露,与试点方案密切相关的COD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将可能下调。下调原因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原标准使太湖流域企业承受了较大成本压力。
8月14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江苏省政府联合在无锡市举行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仪式。来自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的五家排污企业,在仪式上分别与本地市级环保局签订COD排放指标申购合同。
这是迄今中国最大规模的一次水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域上涉及苏州、无锡、常州全境,以及镇江大部分地区和南京部分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计划,试点内2008年前开展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2009年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
在启动仪式上,五家企业购买了2009年共计817吨COD排放指标。它们享受收费标准80%的价格优惠,向环保部门支付了295万元。
五企业缴费标准的依据是2008年1月9日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该通知显示: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纺织印染、化工等主要行业,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吨(污水处理单位为2600元/年•吨)。
黄友璋解释说,江苏太湖流域地区经济发达,是江苏省乃至长三角的经济密集区。此次试点的首要使命是让企业明白,环境资源容量有限,需要有偿取得,调低收费标准并不会影响试点的使命,也不影响试点推进。
有不愿具名的环保专家说,此次排污权交易试点涉及江苏境内100余家国控、省控的排污企业,这些企业基本是江苏省的大中型企业。在复杂的经济形式下,江苏省政府正在设法减轻省内企业各类负担,此次试点收费标准的下调,应与此相关。
据了解,目前除启动仪式上五家企业的申购外,试点内尚无其他企业进行申购。金浩波称,实质的申购需要《试点方案》定稿公布之后,方能真正开展。
按照《试点方案》初稿,2008年9月至12月为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的实施期。三类试点对象必须在此期限内,以上述收费标准完成2009年COD排放指标的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