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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行动盗版案上海开庭

2008年09月05日 09:08 来源于 caijing
被告马靖易等九人,被指控于2003年至2007年间,向境外出售赛门铁克等21家境外知名公司100多个品种的软件,非法经营额逾1048万美元

  由中国公安部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联合行动破获的两起跨国生产、销售盗版软件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该行动代号为“夏至”(Operation:Summer Solstice),始于2005年,旨在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跨国犯罪案件。
  2008年9月4日-5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另一起案件也将于近日在深圳开庭。
  上海案件被起诉对象共九人,均被指控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此九人主要涉及对美国软件公司赛门铁克旗下杀毒软件诺顿的盗版光盘组织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其中,第一被告马靖易,原名马克培,过去长期在美国从事计算机硬件组装工作。2003年2月,他曾因为涉嫌销售盗版软件被美国纽约州东区法院签署逮捕令,但此时恰逢他回国过春节,逃过一劫。
  因为这次在美国案发,马克培无法再回美国,遂改名马靖易。而2006年上海经侦追查到马靖易,也正是根据公安部提供的线索,即马靖易的原名“MAKEPEI”。
  2003年后,马靖易先后在上海成立了上海安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斯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思利电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从事盗版软件销售等有关业务。
  据了解,马靖易的盗版“生意”主要包含两项。其一为马靖易安排其雇员、即同案被告于亦凡、李晰、王晓东以及夏雷等人,通过搜索引擎、美国黄页网站以及自己公司网站宣传等方式,寻找美国电脑公司客户,低价销售诺顿的盗版软件。其中,于负责公司财务和人事等,后三人为销售人员。
  从操作流程来看,马在国内的公司并不直接参与盗版软件的生产运输,而是通过网络寻找到意向客户之后,会从其美国的合作伙伴泰(音)处购买软件,并直接在美国发货给客户,并利用UPS等快递公司的货到付款业务取得销售收入。
  简言之,泰是马靖易的上家。但是在上海经营不久之后,马就反过来成了泰的上家。
  回国后不久,马发现“在国内能买到2.5美元/片(含运输成本)的盗版光盘,而过去自己从泰处进货时光盘价格却高达5.5美元/片”,此种差价让马靖易窥到商机。随后,马与泰商定,马以3.5美元/片的价格给泰供货,这样每片光盘自己能够赚到1美元的差价。而对于马的公司自己在美国寻找到的客户,仍继续从泰处发货,泰参与分成。
  2003年下半年起,马通过其装潢公司下属陆一(同案被告),与一个在深圳从事个体计算机硬件销售的申海涛(同案被告)取得联系,由申为马联系光盘厂家生产盗版软件。而申的妻子王文琢也因在此过程中协助参与了盗版光盘的财务结算、运输等同案被诉。
  随后,申找到了在广东某正规光盘厂从事接单业务的张小青合作,由张联络光盘厂家,两人还共同伪造了光盘生产所必需的订单、版权证明等文件,提供给光盘厂家。
  在厂家生产完成后,把产品卖给张小青,张再转卖申氏夫妇,申再转卖给陆一,陆再转卖马靖易的公司。在这个长长的链条里,张、申、陆等人都是中间人,每个人都通过下家买入、卖给上家的方式获得利润。
  这起跨国犯罪得以实施的重要一步,则是这些盗版光盘产品如何顺利出境。根据马靖易及其雇员在法庭上的交待,最初光盘经上述多人之手后送至上海,通过陆一从事货运业务的朋友杨中坚,以空运的形式从上海出境。不过,某批货物2006年在上海机场被海关查后,出境方式有所调整,改为由申海涛等人直接安排由深圳送至香港,再以海运的方式送至美国。此外,还有十几盘盗版光盘所需母盘,是伪装在一捆小孩衣服里,通过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送到美国。
  起诉书显示,2003年12月-2007年2月,马靖易伙同陆一,再由陆一纠集被告申海涛、张小青、王文琢等人,在深圳、广州和珠海等地组织生产盗版光盘共计44.2万片;生产盗版光盘的母盘共计45片以及包装彩页、条形码、菲林片等。
  据统计,2003年7月-2007年2月,马靖易指使于亦凡、李晰、王晓东以及夏雷等人,向境外售出由他人生产以及陆一等人生产的盗版光盘总计67.7万片、母盘15片以及菲林片等非法经营额逾1048万美元。马靖易表示,自己当初专做针对美国市场的盗版软件,而不做就在身边的中国市场,即是希望钻跨国的空子:既因不“危害中国利益”而逃避中国警方的“关注”,也让美国警方鞭长莫及。不过,中国两国警方的联合行动,彻底摧毁了他的如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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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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