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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源之乱问责农业部门

2008年09月24日 13:13 来源于 caijing
作为初级农产品的原料奶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属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责,但仅靠基层农业或畜牧部门现有人力资源,很难实施有效监管



  
“肾结石婴儿”事件发生后,政府监管缺失成为舆论关注的中心。目前,大规模的抽查检测显示,中国主要奶制品企业的产品,都不同程度发现三聚氰胺成分。对此,与奶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的政府部门,显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来自中央政府的调查显示,奶粉和液态奶中的三聚氰胺,更多可能发生在原料奶收购环节。由于奶站大多采用专业的挤奶设备,奶农添加的可能性并不大;而奶制品企业是否在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尚有待调查。目前,越来越多的事实,将添加三聚氰胺的主要嫌疑,聚集在奶站环节。
  调查发现,早在2005年,一些奶站为了提高原料奶的蛋白质含量指标,就已向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等物质。近日,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史贵中发言称,截至9月18日上午,河北省已逮捕18名涉嫌添加三聚氰胺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六名为非法销售三聚氰胺,其余12人全部来自奶站(场、厅)。
  但是,奶站的原料奶质量出问题,到底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原料奶质量监管的政府部门对此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这无疑是中国健全食品安全体系亟待澄清的问题。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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