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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火灾事故赔偿标准难定

2008年09月24日 20:24 来源于 caijing
按现行法律规定,对出身农村户口、城市户口及香港居民的死者将执行不同赔偿标准


    
  截至9月24日下午2时,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增至44人。新增的这名死者于23日下午1点宣布临床死亡,身份仍待核实。此外,有四名濒死伤员,四名危重伤员正在接受治疗。
  获悉,截至9月24日下午5时,令死伤者最为关切的事故赔偿方案尚没有结论。
  广东媒体24日报道称,事故赔偿方案已初步敲定,每位死者可获补偿25万元,补偿款由龙岗区政府先行垫付。但龙岗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否认了该消息。“我们正在与死者家属商讨当中。因为人数过多,一时难以明确补偿标准。”
  香港工会联合会为事故中遇难港人的家属代表。该联合会工作人员也表示“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讨论”。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芳丹说,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补偿标准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别(须参考不同户口、不同地区人均平均收入情况)。“如果是农村户口,赔偿25万元算比较合理;如果是城市户口,可能要达到50万至60万元;对香港居民,又会采取不同的赔偿办法”。
  由此计算,单死者赔偿部分,事故责任方需要赔付的金额将远远超过1000万元。据了解,舞王俱乐部此前未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
  目前,失火歌舞厅的两名股东王静和张伟已被刑拘。现年43岁的张伟系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王静的前夫,现在深圳海关缉私局工作,为国家公务员。
  一位熟悉张伟的人士透露,张伟为人较有“经济头脑”,在龙岗区经商多处,除出事故的舞王俱乐部外,张伟在龙岗另有一家名为“菲斯特”的酒吧以及一家饭馆。“他们赔付能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像这种特别重大的案子,一般先会进行刑事审判,然后才是民事赔偿问题的审理。这个流程会很长。因此,深圳政府先行垫付赔偿款,抚慰死者家属,是合理的。当然,如果责任方无力赔付,也有可能最终由政府来买单。”刘芳丹说。■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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