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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集体炮轰烟草专卖局新规

2008年09月25日 19:05 来源于 caijing
卷烟包装标识新规遭控烟专家集体批评,称国家烟草专卖局此举代表烟草公司立场而非保护人民健康

  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下称《规定》)将开始正式施行。
  但今天在北京举行的一个研讨会上,40多位来自医学、公共卫生领域的专家和相关组织代表,集体对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这一新规提出批评,认为这一规定过于倾向于烟草行业的利益。
  卷烟包装的警示标识,被认为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控烟措施。世界卫生大会2003年通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中,第11条就规定,从《公约》在缔约国生效后三年内,各种烟草制品的包装上都应该有大而明确,清晰和醒目的说明烟草使用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及其他适宜信息。
  2003年11月,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了该公约,10月正式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2009年,已是中国履行《公约》要求的烟草包装警示标识的最后期限。
  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今年4月份出台的《规定》中,对警示标语的内容和形式规格等都做出了规定,其标语内容分两组,在以往“吸烟有害健康”外分别加注“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尽早戒烟有益健康”。包装正面使用中文,背面使用英文,警示语所占面积不小于其所在面的30%,且中文字体不小于2.0mm,英文不大于相应汉字。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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