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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府官网回应公务员获房贴

2009年02月05日 18:09 来源于 caijing
称“上海并未出台公务员住房改革新政策性文件”;目前上海公务员房贴还在陆续发放

    上海公务员获住房补贴一事曝光后引发各界热议,2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载文称,上海近期并未出台公务员住房改革新的政策性文件。同日,上海本地多家媒体亦刊发此文。
    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载文称,199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上海市即从1998年底起停止公务员福利分房和机关住宅建设,同时积极开展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研究,2002年出台了以市场为导向、货币化补贴为核心的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经过几年的实践,这项制度执行有效,日趋完善。近期上海市没有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
    不过,亦注意到,一份名为《关于调整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货币补贴的办法》(下称《办法》)的文件,已在2008年12月及之后陆续下发。这份《办法》由“市政府机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并要求“2009年1月开始实施”。
    《办法》开头处称,相关调整是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沪府发[1999]3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机关公务员住房货币补贴政策的统一和平衡”而进行。
    根据该《办法》,这份文件对应的住房补贴对象主要是上海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及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机关工作的公务员。
    《办法》规定,公务员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根据职级标准缺额面积按2800元/平方米(含配偶方合计)补贴货币。而对于建筑面积标准则规定:正处100平方米、副处90平方米、正科80平方米、副科70平方米,科员65平方米、办事员60平方米。
    据相关管理部门人士介绍,市级机关和各区均按照上述口径执行发放,但市级单位以及各区政府根据财政情况以及各自特点,具体执行标准有一定微调。
    在此次调整之前,2001年1月1日后入职的公务员是按照《关于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沪委办发[2003]111号)按月获得房贴,金额与个人工资、级别等因素挂钩。从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公务员每月获得的补贴有限,不少人每月仅几十元,这与近年来上海快速上涨的房价相去甚远,因此公务员内部希望发放房贴的呼声很高。
    至于2001年1月1日之前参加机关工作的公务员,2000年后,曾集中针对2000年以前入职、但没有获得足额福利分房的公务员发放房贴,标准与上述规定类似。现在主要是在上一轮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再次根据公务员的级别补足此前未足额发放的部分,这笔补贴目前各机关以及各区已在陆续发放,若此前已经足额获得这笔房贴的单位和个人,则不在这次发放之列。
    据悉,上海公务员房贴发放工作还在陆续进行中。从实际发放情况来看,大部分人获得的补贴金额从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亦有个别区县相关管理部门称,还在摸底,迟至今年下半年才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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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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