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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关税减让分歧缩小

2009年03月03日 15:14 来源于 caijing
中国已建、再建及将建共17个自贸区,成为中国加入WTO之后对外开放新形式

  
  
  世界贸易组织(WTO)作用有所降低,各国积极在其之外建立区域性贸易安排的潮流方兴未艾。中国亦不例外。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国等六个《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在2月底于曼谷举行的常委会上,就第四轮关税减让举行了第三次双边磋商。这是中国在建设和深化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最新一步。
  记者从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了解到,在此次会议上,各成员国在关税减让方面的分歧进一步缩小;相比前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第四轮谈判将领域扩展到了货物贸易以外的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不过,第四轮谈判的完成没有确定的时间表,《亚太贸易协定》秘书处将在成员国之间展开协调,每年召开两到三次的会议,举行磋商谈判。商务部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1975年签订的《曼谷协定》,目前,成员国包括中国、孟加拉、印度、韩国、老挝、斯里兰卡六个国家。中国于2001年5月加入。
  自2006年9月1日起,中国已向《亚太贸易协定》其他成员国的1717项产品平均减让27%的关税;向最不发达成员国孟加拉和老挝的162项产品提供77%减让的特别优惠。进口主要商品为化工产品以及纺织品、冻鱼、机电产品、食品和药品等。
  同时,中国可享受出口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和孟加拉部分产品的优惠关税。出口主要商品为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化工产品、贱金属、机电产品、陶瓷制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动物产品等。
  2006年,中国享受这些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出口商品总值为36.1亿美元。
  
“新形式、新起点、新平台”
  《亚太贸易协定》是中国已签订的七个自由贸易协定之一。其他六个自由贸易区是:内地与港澳、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
  “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2007年 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提出的要求。
  “自贸区已经成为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式、新起点,以及与其他国家实现互利共赢的新平台。”商务部下的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这样描述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
  自2003年起,中国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除目前已建立的七个自由贸易区外,还有七个即将建立、两个正在先期准备中、一个处于计划阶段:
  ——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和巴林六国)、哥斯达黎加、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自贸谈判正在进行中,与秘鲁的谈判已经结束。
  ——中国与印度的自贸区联合研究已经完成,与韩国的联合研究仍在进行中。
  ——2009年下半年,中国还将启动与瑞士的自贸区联合研究。
  商务部网站消息称,目前,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希望与中国展开自贸区谈判。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曾表示,要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选择谈判对象,标准是:战略意义突出、经济互补性强、市场规模大或者资源丰富、推动和谐发展效果显著。
  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俞建华此前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解释,为什么中国加入了WTO后还要搞自由贸易区。
  他说,WTO像是一个大池子,150多个成员国在这个池子里游泳,它们有高有矮,所以,要加深池子里的水很难。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就是一个明证。相比之下,自贸区就像小池子,更容易“玩得转”。
  
世界潮流
  在世界范围内,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区也已经成为新潮流。尤其是WTO多哈回合谈判屡屡受挫的情况下,很多国家都把经贸政策的重点从WTO转向自贸区。截至2008年9月,向WTO通报并仍然生效的各种区域贸易安排已达223个,其中,有80%是近十年间出现的。
  据估计,当前全球贸易有一半以上发生在各种区域集团内部,以优于WTO最惠国待遇的条件进行。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统计,美国已签和在谈自贸协定的国家,总共占除美国以外全球GDP总量的14%,吸纳了美国42%的出口。
  近两年重要的区域贸易安排包括,美国与韩国的自贸协定、日本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协定。欧盟和北美也正准备建立跨大西洋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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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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