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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简化重点项目用地审批

2009年03月05日 14:37 来源于 caijing
强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实质性审查,线性工程可分段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一个月内完成用地审查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单独选址的重点项目,往往报批程序复杂,耗时多多。此后,该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3月4日,国土资源部公布《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对符合要求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材料,国土资源部将在一个月内完成用地审查。
  所谓“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通常是指在城乡土地规划以外选址建设的项目,是相对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而言。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这些项目,多属于国家重点工程,诸如能源、交通、水利、矿山等。
  据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简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和按要求组织报件,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则负责“实质性审查”,而国土资源部则负责“复核性审查”。
  这实际上强化了省级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审查责任。简化审批后,对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项目用地申报材料,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审查内容和意见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而市、县国土部门可“提前介入”,只需“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中央政府层面,今后“国土资源部则只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核性审查,对用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结论性意见”,只在“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实地核实”。
  按照该《通知》,在用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需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而“与每家每户具体财产确认、补偿兑现及社保安排”,则可在单独建设项目用地获批准后再实施。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简化审批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查的材料,由现行的35件减少到10件,减少约70%。国土资源部承诺,对“符合要求的申报用地,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查。”
  现实中,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往往涉及多个市、县,各地在上报用地报批时互相牵制,省级要等到市、县用地报件完备后才能报批用地,有的项目要等待很长时间。对此,《通知》明确,先行完成用地组件报批工作的,可以地(市)为单位分段上报国务院。
  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说,简化审批程序主要是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的改进。在年度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缩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符合规划的重点项目尽快上马,有利于实现“扩大内需”的目标。
  同时,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指出,对公路、铁路、管道等线性工程申请占用基本农田超过100公顷、面(块)状工程申请占用基本农田超过70公顷的,国土资源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踏勘论证,严格保护耕地的“弦”并没有放松。
  胡存智对记者指出,简化审批程序后,省级和中央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强度会增加。同时,由于建设项目上马速度加快,可以减轻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学者王小映认为,对具体审批程序的调整,增加了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的灵活性,进一步明确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责任,有利于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同时,有学者也指出,此次简化审批主要是着眼于扩大内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目前相当多政府投资项目需单独选址,尽快落地。“线性工程”分段呈报,则可以使审批更快,有利于重点项目及早上马。■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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