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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市再合作 住房公积金将可互贷

2009年03月24日 13:35 来源于 caijing
具体方案一月内将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将按贷款所在地标准执行,有关磋商将重点克服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问题

  珠三角八市住房公积金将可以互贷,最快再过一个月,在其中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在八市中的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落实《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一步。
  3月24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兰德华透露,包括广州、惠州、东莞、中山、珠海、佛山、江门和肇庆在内的珠三角八市,其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磋商公积金互贷问题。具体的计划方案将在一个月内出台,届时在其中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都可以在另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据了解,这次珠三角八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合作并没有经广东省相关部门组织,而是由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联手合作。方案主要针对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的人群,目的是为了落实《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更好地加速区内的人员流动。
  兰德华表示,异地公积金贷款将按贷款部门当地标准执行,包括贷款额度,贷款审核标准,申请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即使以后实行异地互贷,也不会改变目前的做法。例如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在惠州贷款,就要按照惠州的最高贷款限额和程序来申请执行,不会按照广州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各地在操作流程细节上的规定不相同,并且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贷款利率则按全国统一标准。
  兰德华指出,目前具体细则还处在进一步磋商中,将尽量以对外来居民和本地居民一视同仁为原则,尽可能促进城市间人员的流动。
  他同时透露,在磋商过程中,面对的最大的阻碍就是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积金跨地域的存贷将带来很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比如广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对惠州市的收入水平、公积金的提取情况等信息了解不足,因此在对贷款人的申请做评估时,将面临一定的困难。如何就这些问题的解决达成一致,找到有效的沟通方案,促使信息透明,将是实现这一方案的重要环节。
  广州市和珠海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亦接受采访,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方案还处在讨论阶段,结果未定,详细内容暂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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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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