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天天都加班。我已经有14年没能回家吃年夜饭了。”已效力湖南省岳阳市政府15年的“临时工”杨松平,颇为无奈地说。
2008年6月,杨与另外六名同事被岳阳市政府的一份文件“终止劳动关系”,改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照常工作,但他们15年的工龄清零,且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此前的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已正式施行。依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应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杨松平七人与政府协商、仲裁无果,一举将岳阳市政府诉诸法院,索要其累计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共计514万元补偿。岳阳市楼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