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国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起步较早的地区之一。然而,2008年上海市各政府机关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仅六成申请获公开。
3月31日,上海市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后当地的第一个年度工作报告——《2008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2008年上海市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88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3562件,区(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收到5826件。获得答复的共9027件,其中“同意公开”的为5320件,占总数的58.9%;“同意部分公开”的为287件,占总数的3.2%;“不予公开”502件,占总数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