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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即将成立

2009年04月13日 15:13 来源于 caijing
该委员会主任将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级别高于国务院其他组成部门,但能否有效补上监管漏洞仍有待观察
 

  为了克服中国食品安全多部门分段监管难以协调的问题,即将于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一位卫生部知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证实,目前这一委员会的组建已经接近尾声。

  这位知情人士称,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将由国务院副总理级别的官员担任;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则主要是食品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的高层官员。因此,该委员会的级别将高于国务院其他部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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