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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阳宗海污染刑事案开庭审理

2009年04月14日 16:40 来源于 caijing
整个庭审预计三天,被告人称自己无罪
 

  轰动一时的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刑事诉讼,4月14日上午在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业公司)及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大宏,总经理李耀鸿以及公司生产部部长金大东,被检方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提起公诉。

  阳宗海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和玉溪市交界处,湖面积30平方公里左右,距离昆明36公里,自2002年以来,水质已连续六年保持优良。

  从2008年6月开始,阳宗海水体持续检出砷浓度异常,到7月底,全湖砷浓度平均值为0.116毫克/升,为劣五类水质。当年8月,云南省环保局召开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研究会议,通报了阳宗海砷污染过程。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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