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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起草《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2009年04月15日 16:44 来源于 caijing
已初步征求意见,力争与《食品安全法》同时实施
 

  位于药品与食品之间的保健食品,一直是政府监管的难题。在4月14日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称,该局正在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表示,该局正在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提出有关制度设计的框架建议,还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范围内初步征求了意见,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国家药监局将力争该条例与《食品安全法》同时实施,确保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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