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始,凡是到农村基层或艰苦行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有望由中央财政代偿学费或助学贷款,学费代偿标准最高为每学年6000元。
2009年4月21日,财政部、教育部全文公布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获得学费或助学贷款“代偿”。

自2009年始,凡是到农村基层或艰苦行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有望由中央财政代偿学费或助学贷款,学费代偿标准最高为每学年6000元。
2009年4月21日,财政部、教育部全文公布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获得学费或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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