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开两部《反垄断法》执法细则的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两部征求意见的草案为《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分别涉及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执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类垄断行为。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
据了解,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收到40余起有关垄断行为的举报,但目前只对其中的一两起案件开始了初步调查,缺乏执法细则是障碍之一。
4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开两部《反垄断法》执法细则的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两部征求意见的草案为《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分别涉及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执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类垄断行为。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
据了解,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收到40余起有关垄断行为的举报,但目前只对其中的一两起案件开始了初步调查,缺乏执法细则是障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