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下称特侦组),针对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及其家族所涉弊案,公布第二波起诉内容。
去年12月,特侦组就“国务机要费”案、南港展览馆案、科学园区购地案与洗钱案,对“扁案”完成第一波侦结起诉,并进入审判程序。此后,检方将后续侦办的重点,转至台湾“第二次金融改革”中是否涉及利益输送的调查。
根据第二波起诉书,陈水扁及其妻吴淑珍,遭检方认定涉嫌利用职务收取不当费用,犯有贿赂罪与非主管事务图利罪。此外,还因未经许可、未设立专户即收受“政治献金”,而违犯《政治献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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