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塌桥事故发生至今,已有九名相关责任人被逮捕,包括六名项目施工方负责人,以及三名工程监理人员。此外,株洲市建设局三名相关官员,因在塌桥事故中负有监管失职的责任,已被免职。
5月20日下午,株洲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个消息。
这意味着,株洲塌桥事故问责开始升级,从简单追究企业责任转向反思政府管理责任。
施工方不具备相关资质
根据株洲市政府5月20日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事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施工方负责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公司(下称南岭工程)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南岭工程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取得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此后由南岭工程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红旗路高架桥第20号-86号、第89号-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该高架桥的其余部分则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