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国家赔偿法》修订草案再次亮相立法机关。
相比此前2008年10月的初次审议稿,本次提交审议的法律草案在具体内容上有所改进,但限于整个立法思路的保守,亮点不多。
国家赔偿不再强调“违法”
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违法行使职权”情况下,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国家赔偿法》修订草案再次亮相立法机关。
相比此前2008年10月的初次审议稿,本次提交审议的法律草案在具体内容上有所改进,但限于整个立法思路的保守,亮点不多。
国家赔偿不再强调“违法”
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违法行使职权”情况下,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