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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局职权强化 解密渠道仍不畅

2009年06月23日 18:28 来源于 caijing
《保密法》修订草案明确了保密局的行政主体地位和具体职权,赋予其参与泄密案件调查的权力;但“国家秘密”范围过宽、定密主体过多的问题仍没有解决,解密程序依旧不完善
 

  6月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审议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下称《保密法》)修订草案除了强化保密管理、严格保密责任外,还明确了保密部门的行政主体地位和具体职权,在定密制度方面则作了有限的改善。

明确保密部门的行政职权
  目前,国家保密局虽然名义上属于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之列,但是该局与中共中央的直属机构——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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