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的“性知识”,应由政府和医生严格把关,还是该由公众自由选择?随着卫生部一纸新规的出台,这道选择题又摆上台面。
2009年6月23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项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规定,主要对互联网上医疗保健信息的提供作出规定,但其中用了较大篇幅专门对性知识的提供提出了严格要求。
专业网站须配副高级医师
随着互联网的应用日益广泛,网络当中的医疗卫生信息也不断膨胀,不但有专业网站发布的信息,更存在大量综合网站以不同形式发布的信息。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颁布了《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要求有关网站刊登医疗卫生信息,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