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最高法院:房地产纠纷不轻易解除合同

2009年07月20日 10:33 来源于 caijing
受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纠纷案件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同比增加均超过一成,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慎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处理此类案件,以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发展
 

  对于购房人要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的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不轻易解除合同。

  这是最高法院7月19日发布的《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房地产案件的意见》)的要求。

  该意见是最高法院专门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中体现出商品房交易市场低迷,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迅猛攀升,所出台的司法政策。

数量和复杂性均增加
  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负责人称,房地产纠纷案件已经成为当前形势下增幅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200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房地产民事案件118564件,同比上升11.93%;200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房地产民事案件67294件,同比上升10.58%。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