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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肇事者一审被判三年

2009年07月20日 19:28 来源于 caijing
在交通肇事罪中,这一判决按第一档属于从重顶格量刑,但若按第二档则仅相当于从轻最低刑;受害者家属认为“判轻了”,称将寻求相关法律救济,包括提请检察院抗诉等

  记者 秦旭东

  7月20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杭州“5•7”飙车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对此,被害人家属认为“判轻了”,并表示将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

  此前的7月15日,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发生于今年5月7日。当晚20时左右,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杭州文二路由南向北走在人行横道上时,被胡斌驾驶的牌照为“浙A608Z0”的三菱跑车撞飞37.3米,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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