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08月13日 11:31 来源于 caijing
共收录8300个汉字,51个异体字“获释”成为“规范汉字”,六个繁体字改为“通用字”
 

  缺少统一的规范,给人们汉字使用带来诸多不便。历时八年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用规范汉字表》)或将改变这一现状。

  2009年8月12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表示,作为2000年颁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自2001年4月就立项研制,是对以往多个汉字规范的整合和优化。

  “1949年以来,中国对汉字使用有过多次规范。但零星的调整带来很多不便,尤其是文字传播使用电子介质后,汉字使用不规范问题愈加突出,有必要制订总体的通用汉字标准。”《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先擢指出。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