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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有限放行

2009年08月15日 01:48 来源于 caijing
强调坚持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但因旧城改造而迁址的工业项目,其用地可“协议出让”
 

  近日,国土资源部明确,因旧城改造而迁址的工业项目,其用地可以“协议出让”,不再“一刀切”实行“招拍挂”。

  此举突破了中央政府原定的工业用地出让必须“招拍挂”的政策,增加了地方工业用地出让的灵活性。与此同时,基层政府也不再担心因上述行为而招致中央的惩罚。

  8月12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上述政策。

“协议出让”有限放行
  2006年之前,中国工业用地长期实行“协议出让”方式。这种方式基本上由地方政府与工业项目用地者“一对一”签订用地协议,用地缺乏竞争性,造成诸多土地浪费和腐败行为。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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