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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官员强调慎用刑事手段

2009年08月19日 17:31 来源于 caijing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郎胜称,应反思重刑传统,慎用刑罚“双刃剑”,尤其面对认识不充分的问题,多用民事、经济等手段,尽量避免动用刑事措施

  中国社会习惯于一发生冲突就采取刑事手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日前表示,要反思重刑的传统,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尽量采取宽缓的手段调解社会矛盾。

  郎胜在8月19日于昆明召开的“2009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作主题报告时,作出上述表述。他认为,当前社会矛盾突出,而社会上出现一些热点矛盾时,往往有一些声音提出修改《刑法》,要求加重刑罚,或者将一些行为入罪,加以严厉打击。

  郎胜解释说,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可以采取的调节手段有限;另一方面则是,多年来的刑事司法习惯,以及传统的重刑观念和文化产生的影响,人们习惯并且愿意用刑法这种比较激烈的方式来调整社会矛盾。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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