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两年之后,8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下称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
中国《立法法》规定,法律草案一般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可交付表决。不过,据了解,本次常委会会议目前暂未考虑表决通过行政强制法草案。
该法律草案此前分别于2005年12月和2007年10月两次接受审议,之间间隔也是近两年。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草案“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将成为废案,终止审议。因此,此番三审,更多是为了接续草案的“审议时效”,该法律何时能正式出台,尚无明确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