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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宗海砷污染案被告终审获刑

2009年08月26日 18:08 来源于 caijing
肇事企业被课以1600万元罚金,三名高管各获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8月26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对阳宗海砷污染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有罪判决。

  该案肇始于轰动一时的“阳宗海坤污染事件”。位于云南省昆明、玉溪两市交界处的阳宗海,面积30平方公里左右,距离昆明36公里,2002年以来水质连续六年保持优良。

  从2008年6月开始,阳宗海水体持续检出砷浓度异常。同年7月底,全湖砷浓度平均值为0.116毫克/升,为劣五类水质。当年8月,云南省环保局召开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研究会议,通报了阳宗海砷污染过程。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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